按照国务院提出的促进“放管服”改革以及运用“大数据”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、“事中事后”监管和加快“互联网+监管”系统建设和对接工作的要求,运用互联网、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、汇聚本地区有关监管数据,构建统一、规范、共享的“互联网+监管”系统,涵盖投资项目、市场监督、金融等各个不同领域,服务企业、公众和监管者各个不同对象,形成一个完整的监管业务链条,实现监管事项全覆盖、监管过程全记录,监管数据可共享,为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、重点监管、信用监管、协同监管、智慧监管提供平台支撑。
互联网+监管平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:“一套标准规范、 一套监管专题库、六大系统、五类应用、三个门户” :
建立统一互联网+监管的数据标准、技术标准、管理规范等, 从而确保互联网+监管平台与各项业务系统之间互联互通。
建设监管大数据中心。包括监管共享基础数据库、元数据库、交换数据库、监管专题数据库、数据库访问接口、监管数据资源目录等部分组成。
包括监管任务管理系统、行政检查办理系统、行政处罚办理系统、执法辅助业务管理系统、移动执法系统和行政执法全过程监管系统组成。
双随机监管、协同监管、 信用监管、大数据监管、 公众服务。
内部门户、公众门户、 数据可视化门户。
创新监管工作模式,充分利用现有的大数据资源,与监管业务相结合,通过线上查阅信息资料、互动采集信息资料等方式开展互联网监管,有效减低企业负担,提高监管工作效率。
运用大数据分析手段对投诉举报数据、互联网及第三方数据、监管业务数据等开展综合分析和可视化展示,及早发现苗头性风险,为辅助领导决策及开展重点监管提供数据服务支撑。
依托信用信息,根据不同类型监管对象的监管要求,配置监管业务规则,依据业务规则制定监管任务,引导执法人员主次有序的开展日常监管工作。
充分利用归集的监管信息数据,实现监管过程全周期记录的信息调用,确保监管全过程“看得见、可追朔”,实现对本地区监管工作情况的有效监督,强化监管的“监管”。